关于给予徐*辉等4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各教学单位:
徐*辉等4名学生自2025年9月起,有未经批准连续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超过两周的情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之规定,经学院核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对4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1日。
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可在发布后10日内(2026年6月21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无异议,本公告期满,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学校将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退学手续。
办公地点:图书馆105室
联系电话:0536-8161228
附件: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
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6月12日